摘要
随着现代企业制度的复杂化,公司治理中会计契约的经济属性与法律规制成为保障市场秩序的关键议题。本文基于交易费用理论、产权理论与信息经济学视角,剖析会计契约在降低代理成本、协调利益冲突中的核心作用,揭示其在实践中面临的信息失真、契约不完备及内部人控制等问题。结合《会计法》《公司法》等法规框架,提出通过完善法律体系、强化执法力度、构建民事赔偿机制及内外监管协同等路径,优化会计契约的治理效能。研究结论表明,强化法律规制与提升会计契约的灵活性、透明度,是实现公司治理现代化的重要方向。
一、引言
(一)研究背景与意义
现代公司制企业中,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导致委托代理问题突出。会计契约作为连接股东、管理层、债权人等利益相关方的纽带,通过规范信息披露与权责分配,成为缓解信息不对称、降低代理成本的核心工具。然而,近年来财务造假、股权纠纷等事件频发(如瑞幸咖啡财务舞弊案、康美药业欺诈案),暴露出会计契约在实践层面的缺陷。究其根源,既有契约条款的不完备性,也有法律规制的滞后性。因此,从经济性质与法律双重维度研究会计契约,对完善公司治理机制、维护资本市场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
国外研究方面,Coase(1937)的交易费用理论为会计契约的经济分析奠定基础,Jensen & Meckling(1976)提出的代理理论进一步阐释了会计信息在契约中的核心价值。国内学者则聚焦于本土实践,如刘峰(2001)揭示了中国上市公司会计契约的“合规性”与“真实性”矛盾。然而,现有研究多局限于单一学科视角,缺乏对会计契约经济属性与法律规制的系统性整合。
(三)研究方法与创新点
本文采用规范分析与案例研究相结合的方法:
通过交易费用理论、产权理论等经济学框架解析会计契约的经济逻辑;
以《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等法规为依据,结合康美药业、瑞幸咖啡等典型案例,分析法律规制的实践效果;
创新点在于提出“动态契约修订机制”与“内外监管协同模型”,为解决会计契约刚性与灵活性矛盾提供新思路。
二、公司治理与会计契约基础理论
(一)公司治理的内涵与模式
公司治理的本质是通过制度安排协调股东、董事会、管理层等主体的权责关系,核心目标是降低代理成本并实现利益相关者价值最大化(Shleifer & Vishny, 1997)。典型模式包括:
英美模式:以股东为中心,依赖外部资本市场与法律监管;
德日模式:强调银行与内部交叉持股,注重利益相关者协同。
不同模式下,会计契约的侧重点各异:英美模式侧重信息披露的透明度,而德日模式更关注长期利益绑定。
(二)会计契约的概念与特征
会计契约是指公司内外部主体围绕会计信息生成、披露与使用达成的显性或隐性协议(Watts & Zimmerman, 1986)。其核心特征包括:
普遍性:贯穿企业融资、投资、分配等全流程;
专业性:以会计准则为基准,具有技术复杂性;
长期性:需适应企业生命周期与环境变化。
(三)会计契约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
缓解信息不对称:通过标准化报表(如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传递企业真实财务状况;
约束机会主义行为:债务契约中的“偿债能力条款”可限制管理层过度冒险;
协调利益冲突:股权契约中的分红条款平衡股东短期收益与长期发展需求。
三、会计契约的经济性质剖析
(一)交易费用视角下的会计契约
会计契约的订立与履行需耗费谈判、监督、执行等成本(Williamson, 1975)。例如,上市公司为满足信息披露要求,需支付审计费用、合规培训成本等。通过标准化会计准则(如IFRS、CAS)可降低契约协商成本,但也可能因规则僵化增加隐性成本(如企业为“达标”而扭曲业务模式)。
(二)产权理论与会计契约
会计契约的核心功能之一是界定产权边界。例如,财务报表中的“所有者权益”直接反映股东对企业的剩余索取权(Alchian & Demsetz, 1972)。然而,产权模糊可能导致契约纠纷,如“控制权争夺”中股东通过会计手段(如稀释股权、关联交易)争夺实际控制权。
(三)信息经济学视阈下的会计契约
信息不对称催生逆向选择与道德风险。会计契约通过以下机制应对:
信号传递:高质量企业主动披露更多信息(如研发支出)以区别于劣质企业;
激励相容:管理层薪酬与业绩指标(如ROE)挂钩,减少偷懒动机;
声誉约束:审计机构通过独立审计报告为会计信息背书,降低市场信任成本。
四、会计契约的实践问题与挑战
(一)会计信息失真与契约违约
财务造假(如虚增利润、隐瞒负债)导致会计契约失效,典型案例包括:
瑞幸咖啡:通过虚增广告费用掩盖营收造假,破坏投资者信任;
康美药业:系统性财务舞弊引发债券违约,损害债权人利益。
此类行为不仅违反《证券法》,更侵蚀会计契约的公信力。
(二)会计契约的不完整性与灵活性困境
会计准则的普适性难以覆盖企业个性化需求。例如,新兴行业(如区块链、人工智能)的无形资产计量缺乏统一标准,导致契约条款无法适应技术迭代速度,制约企业创新投入。
(三)内部人控制对会计契约的侵蚀
管理层利用信息优势操纵会计政策选择(如折旧方法变更)、关联交易定价,甚至勾结审计机构出具虚假报告(如安然事件)。这种现象的根源在于董事会监督失效与股权结构失衡。
五、会计契约的法律规制基础与原则
(一)法律规制的理论基础
公共利益保护:会计信息关乎投资者决策与金融市场稳定,需通过法律强制披露;
市场失灵矫正:信息不对称导致的“柠檬市场”需监管干预(Akerlof, 1970)。
(二)法律规制原则
合法性原则:会计契约条款不得违反《公司法》《会计法》强制性规定;
公平性原则:确保中小股东与债权人在契约谈判中的平等地位;
成本效益原则:规制成本(如合规成本)需低于市场混乱带来的损失。
六、会计契约法律规制的路径与措施
(一)完善会计法律法规体系
细化准则条款:针对新业态(如数字货币、数据资产)制定补充计量规则;
强化责任追究:修订《证券法》提高财务造假刑期上限,增设“吹哨人”保护条款。
(二)加强会计执法力度
案例:中国证监会对康美药业处以50万元顶格罚款,但实际违法所得超百亿,凸显处罚力度不足。建议引入“倍数罚款”机制,并建立跨部门联合惩戒名单。
(三)建立民事赔偿机制
实践参考:美国《萨班斯法案》设立投资者赔偿基金,中国可借鉴其“集体诉讼+保险担保”模式,降低中小投资者维权门槛。
(四)强化内外监管协同
内部治理:优化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职能,推行“财务总监委派制”;
外部监管:推动财政部、证监会、审计署数据共享,构建“穿透式”监管网络。
七、结论与展望
(一)研究结论
会计契约的经济性质决定了其在公司治理中的基础性作用,但其有效性受制于信息质量、契约完备性及法律执行力。法律规制需兼顾刚性约束与灵活性适配,通过动态修订准则、强化执法与协同治理,实现“市场自律+监管他律”的平衡。
(二)未来研究方向
跨学科融合:结合行为经济学研究会计契约中非理性决策的影响;
技术赋能:探索区块链技术在会计信息溯源中的应用;
国际比较:对比中美欧会计监管差异,构建全球化治理框架。